行业动态

广州市颁布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部分涉水范围禁设餐饮

作者:众味坊 发布时间:2020-11-14 17:26点击:

11月10日,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官网对通告进行政策解读。据广州市城市管理部门介绍,由于对经营餐饮业缺乏明确的制度规定,不受约束的餐饮业市场主体在一定程度上扩张、经营,餐饮企业数量剧增,对市区主要水域水质的影响越来越显著。
 

广州市颁布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部分涉水范围禁设餐饮

图片源自网络
 

据了解,禁止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范围内经营餐饮业是早已存在的规定。《广州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4年5月起施行。其中,第29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市区主要水域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范围内经营餐饮业,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在前款规定范围以外的水域经营餐饮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废弃物排入水体。第46条规定,在市区主要水域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范围内经营餐饮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责令停止经营,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将各类废弃物排入水体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但是,2014年开始实施的《条例》并未对“主要水域”和“卫生管理范围”做出明确界定。据《条例》所述,“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范围,由市人民政府按照以下原则划定并向社会公告”,并实行水域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制度。

 

新闻资讯
相关产品